更新时间:2022.06.18
不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公司事项不包括: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等。
董事任职期满,法律规定每届不得超过三年,董事可连选连任,但具体任职期限由公司章程在三年以内作出规定。董事任职期限未满前,可以依法行使董事职权,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不得随意解除其职务。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
董事会作为一个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相当于一个公司的大脑。其主要职能有: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是股东意志的集中,决定着公司的发展方向。决议一旦形成必须得到落实,但由于股东会不直接亲自去执
根据《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的职责如下: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董事长是企业的最高负责人,享有管理公司的权利,也需要对公司行为负责。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
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领导者,统领董事会。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 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
都需要经过,调整经营范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修改公司章程不但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
首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