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免责的条款; 3、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而免责的条款; 4、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
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身份信息; 2、借款种类、用途、数额、利率等; 3、借款期限; 4、还款方式;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
格式合同有以下特殊性: 1、不可协商性,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 2、持久性,格式条款由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可以重复使用; 3、不平等性。
变更合同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变更;或者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在各国立法与司法实务中,主要采取了三个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判断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依据,即公序良俗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严禁权利滥用原则。所谓权利的滥用,系指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权利本旨或超越权利界限之违法行为。法律对此行为
法律后果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
合同关系应包括下列内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合同的标的、质量和数量;合同的价款;价款的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某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