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括: 1、商品房号、户型及其建筑面积; 2、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3、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4、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5、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6、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等。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括如下: 1、双方的姓名、住所; 2、标的; 3、在合同履行期内,商品房认购书的目标是合同双方在特定时间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4、违约责任;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照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可能存在的陷阱有: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
商品房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商品房认购书包括以下内容:认购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房屋价款计算;定金的数额及适用;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违约责任条款。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合同履行期限、定金及违约责任条款。需要注意的陷阱包括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
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能退;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商品房购房合同书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等。 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注意以下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有: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 2、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 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 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
商品房认购书的用处是: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应当与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