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大类,具体来说,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 1、建筑施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3、当事人按照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
建筑工程分包必须具备以下合法要件: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
确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合同效力规则是:如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不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具有违背公序良俗、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等情形的,就是有效的。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包括: 1、总承包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承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2、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
总承包,指的是业主委托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的企业;独立承包,指的是发包人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承包给某一承包人;挂靠承包,指的是单位或个人以某工程企业名义承包工程,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1、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需要包含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
建筑工程合同属无效的种类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