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流程如下: 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
依据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包括争议金额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争议。
劳动仲裁委员会要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情形有劳动争议金额低于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案件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争议的案件。
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性规定如下: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有: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提,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诉讼前必须现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规定,
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吗: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除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劳动争议外,其他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不实行一裁终局。作为劳动争议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不服者起诉人民法院。
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下列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以下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适用以下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