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保全申请人或者是先予执行申请人不服法院的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救济方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并且复议期间并不停止原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些裁
我国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规则是: 一、合法性规则: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是证据的资格也就是证明力的问题,包括主体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等。 二、客观性规则: 证据的客观性即证据的真实性,当事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是客观真实的。 三、关联性规则: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
民事诉讼法是指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人民法院实施审判行为、办理民事案件的准则,是规范一切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的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保全申请人或者是先予执行申请人不服法院的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救济方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并且复议期间并不停止原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108条内容是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
民事诉讼时效是被侵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自认的效力是:作出自认的当事人需要承担因承认于已不利事实而带来的法律后果;并且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必须受到当事人自认事实的约束,诉讼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的承认。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是关于,当事人在提取诉讼时应当满足什么条件下法院才会依法受理。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选要有明确的被告,而且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起诉时是要属于人民法院受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是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案件,在经过审理后,根据不同情况所作出的不同处理的规定。对于上诉案件,如果是原判决、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则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原判决裁定事实错误或者法律适用错误,二审法院则会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