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保险合同特征是: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保险合同有下列特征: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4、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的合同; 5、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4、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5、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的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2.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4.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5.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的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填补损失的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责任限定制度; 3、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代位原则; 4、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标的表现为特定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保管合同是物品保管的约定合同,不涉及交易和业务。包括以下特征: 1、保管合同是约定保管服务的合同,涉及的内容是保管物的占有权,不改变物品原本的所有权; 2、保管合同生效的前提是保管物的移交,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3、保管合同的形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