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公安机关拘捕事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限,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算,刑事拘留的期限不超过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在侦查阶段中的各种环节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如立案、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进行搜查、执行逮捕、通缉等。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刑事拘留。因为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其中,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的法定情形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指认犯罪;被发现犯罪证据;以及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情形。
刑事拘留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嫌疑人拘留的理由为,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