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公司破产债权委员会职权是: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的时候,有权利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
破产管理人是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事务的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破产管理人是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事务的人。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
(1)审查核发许可证; (2)延长房屋拆迁期限审批; (3)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和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 (4)拆迁单位资格认定; (5)审核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6)委托拆迁合同备案管理; (7)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等。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
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的有清点、保管企业财产;核查企业债权;为企业利益而进行的必要的经营活动;支付人民法院许可的必要支出等。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级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工作。 2、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大体相同,都是接管破产财产,对其进行清算,处理。有权利必有义务,破产管理人同时也接受法律监督。有关破产管
遗产管理人:是对死者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人,防止遗产在管理过程中被转移、隐藏、售卖。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 1、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
财产代管人的职责为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保护失踪人的财产不受侵害。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遗产管理人是通过下列方式产生的: 一般由被继承人指定; 被继承人未指定的,由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