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修理、重作、更换属于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 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物权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包括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指物毁损时,通过一定的办法使其恢复到毁损之前的状态; 重作指当物灭失、损毁到不能使用等情形时重新作相同
就买卖双方而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本身是一个物权行为,不受诉讼时效规制。房屋买卖行为的整个过程中既有物权行为也有债权行为。
修理、重作、更换属于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 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物权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包括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指物毁损时,通过一定的办法使其恢复到毁损之前的状态; 重作指当
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者伪造、篡改、阻碍遗嘱设立的,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原谅或者遗嘱重新设立为继承人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
所谓继承恢复请求权,是指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受侵害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恢复其合法继承权的法律活动。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被侵害时或发生后,被侵害人或其代理人即可以提出继承恢复请求权,可以直接向侵害人
物权请求权不是债权。 物权请求权是指,当物权人的所有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实施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的行为。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
无被动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债权不等同于请求权,但债权属于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