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案件到公诉科后检察机关审查公安部门移送公诉的案件材料后,认为事实清楚,符合起诉标准的,检察机关受理。公诉部门的职责如下: 1、审查公安机关、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和上级法院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2、
案件到公诉科后会审查起诉的内容,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在检方(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最少1个月。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再移送到检方,期限重新
在我国刑事案件到公诉科后会审查起诉的内容,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
案件到公诉科后会审查起诉的内容,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到公诉科后,发现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发放释放证。公安机关对于自行侦查的案件,必须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若是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
到公诉科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发放释放证。公安机关对于自行侦查的案件,必须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若是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
案件到公诉科的流程是: 1、审查公安机关、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和上级法院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2、监督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 3、认定和起诉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和漏犯; 4、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
案件到公诉科后的程序如下: 1、审查公安机关、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和上级法院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2、监督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 3、认定和起诉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和漏犯; 4、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
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不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我国对不起诉适用的程序包括: (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
公诉科办案程序具体是:公诉科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刑事案件到了公诉意味着案件进入了法院审理的阶段。法院已经受理准备开庭审理。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决定是否对其判处刑事处罚,案件到了公诉阶段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这个取决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真的触犯到了刑事罪名。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