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进行工程索赔的法定条件有: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
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书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劳动者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
工伤索赔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相关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进行工程索赔的原则是: (一)合法原则。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必须做到有理有据; (二)合理原则。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三)时效原则。处理索赔事件时进行时效检查,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
第一是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第二是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第三是工伤
工伤司法程序为起诉、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及进行宣判。起诉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自己的诉状。开庭审理的时候包括的流程有:宣布开庭,核查当事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的成员,告诉当事人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
施工索赔的程序参照如下,首先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之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其次等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28天
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及鉴定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60日内出具结论;材料不完整的,5日内通知补正。作出结论后20日内送达。对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
工伤索赔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不提出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3、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