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以下三种: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一)造成身体伤害,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三)造成死亡,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国家赔偿法的渊源是指国家赔偿法律规范的根本来源。 我国国家赔偿法渊源是: 宪法国家赔偿法法典民法通则诉讼法,主要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其他涉及国家赔偿的单行法律法律解释。 此外,行政法规定中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也是国家赔偿法的渊源。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1、补偿性原则; 2、抚慰性原则; 3、惩罚性原则,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害的人,有依法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和1994年5月台票2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金钱赔偿主要指赔偿金。国家赔偿法中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侵犯公民的财产权的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