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夫妻房产加名,离婚分配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分割。因为房屋已经确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终止婚姻关系后分割共有房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也就是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
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这主要是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前财产并未被纳入到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的范围。具体来说,这主
婚前财产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具体需要区分婚前财产的性质:如果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经过男方同意的前提下,当然可以直接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婚前财产属于与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就不能随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只有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结婚之后把女方的名字加上是有效的。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男方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从男方的个人财产转换为了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贷款买房并加名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人民法院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婚前财产包括了婚前的存款,婚前的房产,婚前投入婚后的收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法院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配,需要分情况讨论,主要有下面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前已经全款购买,没有贷款的房产,毫无疑问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无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这个个人财产都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
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分割原则如下: 1、夫妻不论结婚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耗,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男方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属于将房产的一半主动赠与给女方,男方已经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加女方
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如下: 1、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活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与该财产价值一般的补偿; 3、双方均不要求处理财产的或确实不宜一并处理的
婚前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各自所有,不因结婚事实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需要根据房产的具体出资情况来确定。因此,严格意义上,并不存在分割婚前房产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
二婚如果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与第几次离婚没有关系。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并没有要求,双方自愿即可;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因为是二婚的,更多的要注意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