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
1、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
起诉后未交诉讼费能中断诉讼时效。起诉后未交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如后续法院不再送达相关材料给被告,则未达到“向对方主张权利”的中断诉讼时效后果,因未缴纳诉讼费,也不属于积极“提起诉讼”的行为,权利人怠于主张权利,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建议当事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撤诉后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原告起诉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权利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除此之外,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申请仲裁的,也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行政诉讼中超过诉讼时效而起诉的,如果没有没有正当理由的,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如果当事人是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的,诉讼时效会中断;但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则不产生中断的效力。
时效中断是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相应的法定事由出现,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情况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其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
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是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对于中断的法律规定,无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只要主债务当中出现了法定情况下的事由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当该事由消失以后那么诉讼时效是会重新开始计算的,已经进行的诉讼也会无效。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某些法律原因,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无效。时效中断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提交主张权利的文件,对方在文件上签字、盖章或者未签字,但能以其他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和相关程序结束时重新计算: 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起诉后撤诉的,视为与请求相同的诉讼时效中断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请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