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赔偿问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进行调解,赔偿的项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负主次责任的,赔偿如下: 1、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的部分,再由当事人按照责任认定书划分的主次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确定: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或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非职务行为,驾驶人为被告;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 3、车辆借用、租赁、
交通事故事实不清可以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对责任进行认定。公安机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调查相关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
车祸当事人责任如何确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车祸当事人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程序:由交警勘察现场,询问当事人以及目击证人,并调查监控录像,之后根据所了解的情况进行认定的。其认定的核心就是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大小。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购买交强险,则全部由肇事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