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当事人已经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则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后过期。但对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如果已经超过二十年,而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五年的也会过期。
行政诉讼要在下列时间以内提起:如果行政相对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如果是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起。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
当事人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在六个月内应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收到了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则在收到决定书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判决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话,那么则是四十五天内判决,法律对此的规定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因此应该参照上述的时间标准进行判决处理。而且要注意的是,有特殊
行政诉讼应在六个月内提出,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但是行政相对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则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再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六个月内应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收到了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则在收到决定书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