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房产证上变更名字的手续如下: 1、准备办理变更登记的材料,如涉及房屋买卖则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2、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3、提交材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在受理十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需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
目前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所替代,办理居住证需要的证件有申请人与公司的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或者在北京就读的就读证明文件等,还需要证明在申请地已经居住了半年以上。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居住证申领地点在流动人口居住地派出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目前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所替代,办理居住证需要的证件有申请人与公司的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或者在北京就读的就读证明文件等,还需要证明在申请地已经居住了半年以上。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
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1、申请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事项申请,除遗嘱、收养等需本人办理公证的,其余公证事物均可委托他人办理;2、申请人就申请公证事项,提交相关材料,需真实、合法、充分;3、公证机构接受申请后,审核相关材
北京办理居住证需要的证件有:申请人与公司的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或者在北京就读的就读证明文件等,还需要证明在申请地已经居住了半年以上。
可以到暂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居住证窗口或者社区“一站式”站点办理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当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待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向暂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居住证窗口申领居住证。
暂住证需要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够办理遗嘱公证: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