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有权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和方式是: 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提出解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条件是: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发生; 2、通过重组、和解等途径不能解决; 3、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散公司; 4、其他条件。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要求解散公司,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时候,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的情形
公司股东要解散公司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可以解散公司,也可以由持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解散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或者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 2、申请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公司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解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单独的针对国有企业结算清算期限的规定。国有企业的解散清算应当适用《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但两部法律对于破产清算的具体期限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对于申请破产、清算的一些程序需要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满足的条件是: 1、提起诉讼的股东,必须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例如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是: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解散: 1、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长期冲突,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情形。 申请解散须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