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款的房产一般认定归属于夫妻双方。且该房产在夫妻离婚时,一般按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则一般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由登记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款的房产一般认定归属于夫妻双方。且该房产在夫妻离婚时,一般按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则一般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由登记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
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所有权属于谁,要看购房时购房合同上标注姓名来定。 2、规定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买下住房。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3、如果购房合同登记了两人名字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详细咨询,请热线咨询。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不动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 2、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婚前财产,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
物权法和婚姻法的规定: 1、婚前房产(为了方便理解,此处仅算房产)即是婚前财产,婚后房产属共同财产; 2、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了增值,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3、婚前贷款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的,仍属
婚前两套房,婚后买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屋的。在现行的政策下,夫妻双方拥有的房屋套数是按家庭单位来计算的。以家庭为单位界定来划分的话,那就包括了本人,配偶,还有家庭里面的未成年子女。结婚之后无论是以自己名字或者是以配偶的名字再买房屋,都是属于第3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