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父母在离婚时可以协商由一方直接抚养孩子。 1、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离婚后,无论是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都还负有教育、抚养、保护子女的义
离婚协议之中是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对于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权,债务,财产作出约定的协议。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约定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外一方自愿放
遗产继承权的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继父母在法定意义上是继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是有资格继承继子女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即使父母离婚了,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仍然存在,并不因此而消除。另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定的,不因为当事人约定而消灭,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子女的行为对子女不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前写的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协议或者声明都是无效的。只要是父母,对子女就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孩子的成长也当然需要物质的支撑,因此抚养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够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够主动放弃。当然,如果双方在离婚阶段,那么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这个阶段是可以明确表示放弃子女的抚养权的。放弃子女
离婚纠纷中,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是可以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要考虑各自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这必然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不利,没有办法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养不起孩子的一方
在遗产继承中,孙子有无继承权一般来说应根据继承方式分情况讨论。如果继承方式为遗嘱继承的,则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孙子,继承自己全部或部分的遗产,此时被继承人的孙子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原则上被继承人的孙子不享有继承权,但
一般情况下孙子女对爷爷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的范围并没有包括孙子女,但是如果爷爷立了遗嘱约定房产由孙子女继承的,孙子女可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
根据我国民法分析:首先需要确定,香港人在国内留有房产的,无论是香港籍的继承人,还是内地籍的继承人,都能继承房产。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涉及的遗产标的在国内,哪怕当事人是域外人士,都应当按照我国民法的具体规定来执行。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