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要使录音、录像证据合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
要推翻电话录音证据,则应当提供与该录音内容相反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录音尽量保存原
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电话录音算证据。双方电话、当面沟通过程中,当事人的录音,通常能作为证据。在他人隐私场所如住所,以窃听非法方式录下的,该录音不能作为证据。
对方的录音可以作为自己的证据。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
法院认可录音,但是需要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录音对象的特定性。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说是债务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的讲话才能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 2、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电话录音的内容应该真实准确地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电话录
主要看录音证据是否能够足够证明事实。如果录音证据能充分证明,对方是否到庭不影响查明案件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把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来判夺证据的可靠性。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录音内容的,那这个录音证据就属于孤证,而且录音证据
有的债权人在借钱的时候比较聪明,会对双方当事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债权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话,需要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那么,录音能作为欠钱的证据吗?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民事诉讼法》把证据分为:书证、
录音证据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录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
录音能作为债务纠纷证据,但是录音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录音是需要在法庭上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才有可能被人民法院采纳。为防止对录音资料的篡改伪造,提交证据时要提交录音的源文件,如是手机录音,要出示原始载体。
对方不承认欠条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双方都是自然人的,即使没有欠条,但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