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的规定是: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不再追诉;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以下规定,如果经过以下期限的,不再追究: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法定最
未成年人12岁杀人的,如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则会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十二周岁。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是这样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属于其管辖范围;或者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属于其管辖范围,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责的。
刑事案件管辖权这样确定: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一般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杀人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故意想要剥夺他人生命。
(1)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
追诉期为五至十年不等。最高刑期不满五年的,追诉期为五年;最高刑五年至十年的,追诉期为十年;最高刑十年以上的,追诉期为十五年;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二十年。执法机关认为二十年后必须追诉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期自犯罪行为
不同的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都会有所不同。比如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其立案标准为: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等。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所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