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没关系,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
在我国养父母与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时可以要求提供经济帮助。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此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在解除收养关系时可以要求年养子女提供
民法与诉讼之间的关系是:民法是民事诉讼法的依据,民事诉讼法是民法的保障。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民法是实体法。民法的主要内容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义务和权利,而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是公民通过怎样的手段、方法、程序去保障权利的实现、义务的履行。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也就是说没收财产是属于附加刑的,但同时,没收财产也属于财产刑。
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体如下: 1、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关系决定犯罪是否成立以及犯罪既遂; 2、通常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 3、表现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原因在先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关系决定犯罪是否成立以及犯罪既遂。首先,故意犯罪的既遂,就需要考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故意行为并不会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就不能判断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甲砍杀
罚金和没收财产可以并罚的。依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罚金缴纳方式是什么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
户口与房产证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了房产证可以落户,房屋产权证上是所有权人可以是户口簿上的户主,也可以不是。 房屋产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简单来说,注册资本跟公司以后的做账报税是没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