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劳动仲裁受理后一般需要四十五日才能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用当事人提交材料到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一般在五日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仲裁受理后,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仲裁期限规定按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更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料更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自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与反申请合并的
申请劳动仲裁后一般四十五日内仲裁庭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受理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要在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申请劳动仲裁后需等五日左右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即普通案件将在四十五内开庭并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的案件将在六十日内开庭并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