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自书遗嘱上如果存在被划掉的内容,如果在更改的位置上有签名和盖章的,是有效的,否则无效。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代书遗嘱时,遗嘱人不会写字一般应认定无效。代书遗嘱本人必须签字,否则是无效的。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该遗嘱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相关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写字的话就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新遗嘱立后旧遗嘱中的内容与新遗嘱不抵触的仍然有效。若是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然人订立遗嘱后,遗嘱人认为遗嘱不当或者有错误的,或者改变主意的,遗嘱人在死亡前均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其原来订立的遗嘱。
遗嘱可以更改。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之前所立下的遗嘱,所以只要遗嘱人有了新的想法都是可以对遗嘱进行变更的,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遗嘱公证能改。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如果遗嘱人进行遗嘱公证后想要更改遗嘱的,应当向原公证处提出修改遗嘱的申请,并再次履行公证程序。
有遗嘱是必须按遗嘱继承的。但遗嘱无效或被撤销的除外。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但遗嘱满足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等法定无效情形的,不按该遗嘱执行。
父母写了遗嘱女儿不可以争。但是前提是遗嘱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有效的,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内容来执行。如果父母写的遗嘱无效,那么女儿是可以按照法定的继承人来进行分割父母的财产的。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公
订立了书面遗嘱口头遗嘱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危机情形下,可以依法订立的口头遗嘱,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以书面形式立遗嘱的,前述的口头遗嘱无效。
能。房产已被写进遗嘱还能正常交易,该行为视为对遗嘱的撤销。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
《民法典》规定遗嘱的内容有财产的明细以及每个财产的归属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子女代替父母书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而在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中,要求至少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且代书遗嘱的人还必须是其中一个见证人。但同时法律中也不允许继承人作遗嘱的见证人,由子女替父母代书遗嘱的话,此时书写出来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