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不能清偿子公司的资产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但对于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收入,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属于独立的法人组织,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所以母公司的债务由母公司财产清偿,而不能执行子公司的财产。母
被告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其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恢复强制执行。
公司欠钱不能执行股东的财产,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强制执行,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作为股东的,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份。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所以股东的债权与债务,与公司的债权与债务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存在个人债务,则应由股东自己来偿还,不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个人债务,但是股东的
做为债权人来说,其起诉的对象就不应仅限有虚假出资的股东,而应是公司的全部设立股东,显然这又将使债权人起诉的法律关系复杂化,而且这与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复函中规定的只能起诉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的规定相冲突。正因如此,实践中还没有发生一起因一股东出资
公司被强制执行,只要其他股东已经完成了出资,就对其他股东没有影响。如果没有完成出资,那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公司没有财产可以要求没有出资的股东进行出资。
公司强制执行期间可以变更股东。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被起诉公司破产了以后,还能强制执行的。公司破产后公司按照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后不再负清偿责任,但是股东出资有瑕疵的以其出资瑕疵范围对债务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