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证书。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农村的土地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 1、《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依法分割。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是夫妻的,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未达成协议,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
法律一般通过下列规定来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利,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夫妻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如下: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共同分割; 2、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增加部分归婚迁一方,其余部分归原取得人; 3、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应申请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换发、补发。须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本人申请书、本村介绍信、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复印件以及乡(镇)经管中心
办理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手续是: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向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终止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他人的非法干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法律行为; 2、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 4、农民集体所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主物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