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
公司分立合并条件分别是: 1、公司分立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公司合并和分立之后的债务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承担,具体如下: 1、公司分立的债务,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债务归属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
关于公司合并和分立法律规定有都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以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分公司成立和总公司主要有以下关系: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并购的分类:1.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2. 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并购的实质是: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
公司并购的分类:1.企业并购按法律形式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 2. 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并购的实质是: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
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之后,公司分立对全体股东有效。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无权依法退股。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只能通过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方式来
公司的合并程序是: 1、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4、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因公司合并而新设的公司依法办理设立登记。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跟随总公司一起合并。 分公司虽然独立核算,但其仍不是独立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据此,设立分公司的
企业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一致,需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大致过程如下: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