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有: 1、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劳动合同期满,但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顺延)的情况: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的等。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有: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孕期、产期、哺乳
劳动合同期满,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等。
劳动合同顺延期限的情形有这些: 1、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劳动者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劳动合同到期,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到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劳动合同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 1、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
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
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