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一般为两年,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五年。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
对于违法行为人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各地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上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税务征收的管理,并且依其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 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行政处罚的时效起算点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作出的限期整改决定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而限期整改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惩戒行为,在行政处罚的范畴之内。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各地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上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税务征收的管理,并且依其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指对违法行为人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两年,在违法行为发生两年后,无论何时发现这一违法行为,都不能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