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物,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还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
只有使用权的房产不可以做抵押的担保物。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要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的,需要对该房产有处分权,一般需要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的,不能抵押。
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范围为: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等,债务人如果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权不能作为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而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抵押担保以抵押的财物为限承担担保责任,所以抵押担保不属于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
使用权证房产没有所有权的不可以做保全抵押物,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一)交通运输工具;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耕地使用权不可以作为质押物,但是可以进行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以耕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财产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
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物,其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其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不可以进行担保。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抵押权不可以进行担保。
预售房屋后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已进行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中,不得对其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