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追诉非法拘禁罪的标准是: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轻伤、重伤、死亡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
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标准是: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五年。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年;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限是十五年。
非法拘禁罪追诉标准如下:非法拘禁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应与追诉;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应与追诉;多次非法拘禁、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应与追诉;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与追诉。
非法拘禁罪概念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
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
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涉嫌利用其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其有关刑事责任: 1、实施非法拘禁时间,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实施非法拘禁他人达3次以上,或一次性实施非法拘禁的人数达3人以上的; 3、行为人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罪是一种继续犯,即犯罪的时间和犯罪的状态时同时存在的,也就是说,从开始以拘禁、禁闭等强制方法来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开始,到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结束从而使得他人恢复自由状态之前,都可以算作非法拘禁的时间,中间是不存在间断的。在一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