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有著作权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可根据不同的合作作品的类型而有所区别: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任何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但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为了进一步明确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现从反方向列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各类。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4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
数字化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传统作品被数字化,实际是将该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在磁盘或光盘等有形载体上,改变的只是作品的表现和固定形式,对作品的“独创性”和“可复制性”不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理解为包括数字代码形式,现行法律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
版权国内登记,经过外国相应的程序认可后,受国外保护。但如果国外法律规定,版权需要经该国法律进行相应的程序予以认可的,当事人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
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原则上为五十年,且前述期限一般自作者终生之日起,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若为合作作品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 1.电影作品、文字作品、美术、建筑作品、建筑作品; 2.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一般来说,所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体如下: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建筑作品、音乐作品等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五十年,且为作者终生之日起,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若为合作作品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中国提出授权申请,经审查后,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授权,且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