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伤者因交通事故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在交通事故的整个治疗过程中,肇事人要赔偿的医疗费,直接根据医院出的收款凭证计算即可,如果二次手术跟交通事故没有关系,肇事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法院可以在审理时可以予以采信。一般而言,医院出具的证明往往比鉴定机构鉴定的数额要高,所以受害人在出院时最还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和后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下列标准赔偿: 1、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误工费;不能证明最近三年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误工费用每月收入乘以误工时间就是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收入计算每月收入,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
误工费按下列标准赔偿: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3、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 (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收入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的工资计算。
受害人进行第二次手术的误工费也可以由侵权人负责。第二次手术也属于误工期间,因此由此引起的误工费赔偿由侵权人进行赔偿,一般也是根据误工收入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的。除此之外,医药费也是侵权人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