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离婚协议主要内容都包括:夫妻双方具体身份信息、双方是否对离婚达成共识、婚生子女由谁抚养达成合意、夫妻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夫妻的债权债务达成合意等内容。且离婚协议需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批通过,在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生效。
包括下列条款: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基本信息。 2.被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 3.被拆迁房屋的现状。 4.安置房的面积、位置、迁入时间等基本信息。 5.安置房的标准。 6.拆迁补助。 7.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内容: 1、拆迁双方当事人姓名和地址; 2、拆迁房屋的房屋面积、价格和补偿计算方式和补偿时间; 3、拆迁安置补偿行为中关于违约条款的内容; 4、拆迁安置补偿行为中争议解决方式和附加条款内容。
在草拟离婚协议时,要注意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在向结婚登记机关办
拆迁房屋是需要签订拆迁协议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
拆迁协议中应该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
拆迁安置补偿房的户主的变更,不像一般的房屋买卖,或者是房屋赠与的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简单,只能够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是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上面的签字人来亲自办理,然后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之后,五年之后才能够转让。办理流程,最好就是先去拆迁处办理申
不可以,如果是户主的子女想签这个协议,也需要有被拆迁人的授权,而且授权的范围也只是在被拆迁人把补偿谈好之后由子女代签协议。不可能直接由子女去决定补偿协议中的数额,再签订协议,如果是这样代签的,协议应属无效。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安置费等事项订立的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的一种类型,必须采用书面的方式订立。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