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女儿去世了,父母是可以继承其遗产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女儿财产时,父母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继承。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女儿有遗嘱的,那么就可以根据遗嘱来进行继承。但是如果女儿没有留有遗嘱的,那么就需要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
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
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享有继承份额。此时的遗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若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若是都没有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胎儿不享有继承份额。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对于遗产的处理应按照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
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
胎儿死亡的财产可以由生母继承,但是如果有生父的由生母和生父共同分割遗产。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胎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胎儿不享有继承份额。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丈夫出车祸死亡出生后死亡的胎儿没有继承权。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我国法律又作出了“保留胎儿应继承的份额”的规定,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
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
分娩胎儿死亡赔偿要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则有权要求赔偿。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就是说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时给胎儿保留了必要的份额,但很不幸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那么保留的份额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