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30
根据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在于犯罪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犯罪行为人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要侵犯的是金融秩序。而在集资诈骗罪中,犯罪行为人是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侵犯金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如下: 一、犯罪的目的不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而集资诈骗罪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赢利,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这是两罪最本质的区别。
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犯罪的客体方面,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同时侵犯了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则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第二,在犯罪的客观方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构成集资诈骗罪就必须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在客观要件上极为相似,区分二者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集资诈骗罪主观上是有非法占有赃款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观上则是通过吸收公众存款扰金融秩序。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是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区别如下: 1、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意图上不同。非法集资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上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
第一、民间借贷是向特定对象借款,对象较少,没有任何的中介和宣扬,往往没有高利率;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对象较多,要有欺诈的方式,往往有中介和宣扬,往往有高利率的诱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象也是不特定的,对象较多,没有欺诈方式。 第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的一种表现形式,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外延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及非法集资类的罪名共有7个,分别为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在主体上面是一样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这两种犯罪。在主观上也都是故意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是属于经济犯罪,这两个罪没有哪一个更严重的情况,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的。实际上很多时候想要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之间的区别只需要看实施行为的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以非法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