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股东的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为股东地位,其实就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转继承指的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实际接受他有权代为继承的遗产。继承的适用条件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不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股权继承的意思是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股东的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而股东资格又称为股东地位,代指各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组织)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指的是自然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是继承开始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实际上是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在继承法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具体权利
代位继承的概念: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条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点: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
法定继承的概念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特征是: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