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在我国现行法律的处罚条款中,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等等,在犯罪分子服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确实有悔改的表现,就会有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的刑罚后,由于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罪表现,并且无再犯罪危险的,可以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并设定相应的假释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余刑期,无期徒刑
对于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其假释考验期届满的计算方式为: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假释的考验期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而定。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可撤销假释的情形出现,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
假释考验期的长短根据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是从犯罪分子被宣告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假释是附条件的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考验期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假释的考验期限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
假释期间犯罪会撤销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