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
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财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一方继承遗产的,则继承的遗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遗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的,则继承的该笔遗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是一定为共同财产的。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是共同财产,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不是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
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是共同财产,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不是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法律规定,在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八种类型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没有特殊规定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