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被拘留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申请。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继续拘留的,不会受到影响,但是也有一些情况是例外的。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
行政复议后,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上述主体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且已经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复议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一般在行政复议申请后的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违章在六十天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的,在收到处罚的六十天之内,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在知道行政处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有效期限内,依法提交复议申请书和有关的证据材料,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