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行政拘留后的六十日内,可以行政复议。自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口头申请或书面申请的方式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拘留做出后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
被行政拘留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六十日内。《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执行拘留后仍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只要没有超过申请复议的期限就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被拘留申请行政复议期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执行拘留可申请行政复议,但不影响行政拘留饿执行。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
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申请。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拘留行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但是当事人必须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
如果是行政拘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则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期间还会拘留。在复议期间,一般不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具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复议机关可以裁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