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法院转交给下级法院,或者由下级法院转交给上级法院。也就是说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
移送管辖还需要当事人开庭,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
管辖权移送后传票会在开庭前寄送给当事人,且会在开庭的前三日寄送给当事人。实际上,不管管辖权是否被移送,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都需要通过寄送传票等的方式将相关开庭信息告知案件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应在开庭前,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无效,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
移送管辖后开庭时间由法院确定,通常在立案后二十天左右;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标的额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移交法院之后,一般在六个月内开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民事案件开庭后补充证据期限,不少于30天的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要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