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和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原告向其中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会有所不同。原告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应当考虑一下两个因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一般是由债务人行使的,债务人可以在多项标的中选择履行其中一项,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另外如果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在合理催告后,选择权则转移至对方。
不能选择性交纳 1、如果你是个人缴纳社保,只能交养老和医疗;别的险种没法选择。 2、如果你是单位缴纳社保,有单位来决定怎么交、交多少,险种大致是三种:三险、五险、五险+住房公积金。
可以。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保险人侵害,促使保险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各国《保险法》都禁止保险人随意解除保险合同,同时赋予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赋予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是用来对抗保险人的,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无权阻挠,这也是保护被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病保险的保障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交通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第三人的选择权是指因为委托人的原因而导致代理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此时享有选择权。具体说来,他可以要求本人或代理人中的任何一人履行合同债务,也可以向本人或代理人起诉。
当前注册公司的形式主要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在当前的经济活动中,最适合创业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