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
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尺是: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与分不分居没有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欠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开支,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孩子生病借的钱或者孩子上学需要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个人超出家庭开支所借的钱,则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但是有证据证明分居期间的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夫妻分居的时候发生的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2)一方明确为个人债务,用于个人生产使用的,并且债权人明
分居期间个人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们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其次,第三人是否明知债务夫妻属于分居阶段,如果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第三人也明知的话,该债务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法律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除非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当事人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样对方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就不算。 夫妻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是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夫妻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债;一方个人欠债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分居期间共用的债务。如果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是以个人名义借的,并且归个人使用的,则夫妻共同债务不包括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分居期间产生的以下债务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
分居离婚期间的债务如果符合法律对共同债务的规定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形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