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本罪属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必须实施了卖淫、嫖娼的行为。至于实际是
传播性病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是: 1、传播性病罪,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并处罚金。 2、传播性病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传播性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的性病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明知自己有病还进行卖淫、嫖娼的,可能会构成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传播性病罪的处罚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的量刑: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是:犯罪客体应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行为人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犯此罪
行为人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条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需要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