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指的“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对于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类型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特定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
危害国家安全罪12个罪名可分为3类: (一)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 (二)叛变、叛逃罪。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 (三)间谍、资敌罪。包括间谍罪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包括破坏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的实施了危害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 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
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区别: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主体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名之一。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