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主管、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人;例如,董事长、总经理、厂长、会计、出纳、业务员、采购员等。 职务侵占罪有哪些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自首的认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职务侵占罪数额6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占用100万元以上不满1500万元,属于巨额的起点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 利用职
职业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的财产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并非所有工作人员都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只有能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对单位的财产有一定管理权的人,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数额较大的,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具体而言,包括: 1、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工作之便侵占本单位财产,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自己单位的财物非法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犯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定为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利用自己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其范围包括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法定公务以外的村(居)委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