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可以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经济性裁员;其他。
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条件: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一致决定解除的;劳动者具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状况,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规定有,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者可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者合同,以及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
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有效。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还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主要有: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
可约定合同附解除条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约定附条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存在“自动解除”,但在有以下情形时会自动终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其他。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有效的,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